先看看这篇文献里给出的四个指南
预防性输注血小板的剂量即阈值
英美及ICTMG指南均推荐预防性输注血小板的阈值为10×/L;推荐输注量为1个单位(2.5×/m2)单采剂量或等同剂量的血小板。
我国输血指南中建议:血小板计数在(10~50)×/L范围时,结合临床出血情况,可考虑输注;血小板计数<5×/L时,应立即给予输注血小板。
对于存在血小板破坏增加的危险因素,美国指南建议所有患者阈值为10×/L;对于病情稳定无出血的患者来说,输注阈值为5×/L;伴随有发热、近期有出血的患者,输注阈值为10×/L;运用肝素抗凝、有组织破损可能导致出血的患者,输注阈值为20×/L。
英国指南推荐:当患者出现感染或发热症状时,通常血小板的输注阈值需提高至20×/L。
侵入性操作的推荐意见:英美两国指南对于择期行中心静脉导管(CVC)的患者、神经外科或眼科手术预防输注血小板的推荐阈值一致,但对于行腰椎穿刺的患者,英国指南推荐血小板计数<50×/L需预防输注血小板,而美国指南推荐血小板计数需40×/L。我国输血指南中建议:手术患者血小板计数<50×/L,应考虑输;血小板计数在(50~)×/L范围内时,应观察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再决定是否输注;但若术中出现不可控的渗血、出血,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时,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
对于侵入性操作,临床中骨髓活检、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术(PICC)、拔除中心静脉导管不需要常规预防性输注血小板,仅给予局部加压止血,与英国指南推荐一致。对于大手术时的推荐意见英美两国存在差异,临床中血小板计数要求需达×/L。
英国指南认为10×/L这一阈值与更高的阈值(如20×/L或30×/L)相比,不会使出血的风险增高,且在血小板的输注量方面呈明显减少的现象。美国指南认为输注更大量的血小板并不能带来更多获益,输注低剂量(1.1×/m2)也同样有效。ICTMG指南推荐使用低剂量(1.1×/m2)、标准剂量(2.2×/m2)的血小板。在临床中也将10×/L作为预防性输注的阈值,输注剂量为一个单位单采血小板。
治疗性血小板输注
仅英国指南指出:非严重的出血时,患者的血小板计数需维持在>30×/L;严重出血时,患者的血小板计数需维持在>50×/L;致命性出血,患者的血小板计数需维持在>×/L。指南中并未对严重和非严重出血的界定给出具体说明
血小板输注的禁忌证
英国指南提出,对于血栓性血管病患者来说,通常不建议输注血小板,发生致命性出血时除外。对免疫介导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来说,亦不建议预防性血小板输注。上海指南还提出了ABO血型不同的单采血小板输注禁忌证,即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和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。
血小板输注的风险
我国输血指南及ICTMG指南中指出:尽可能的给予同型ABO的浓缩血小板输注。英国和上海指南认为:允许ABO血型不合的血小板输注,但是从输注疗效的角度出发,对于多次采取血小板输注的患者应尽可能的给予输注同型血小板。
血小板输注无效(post-transfusionrefractoriness,PTR)
英国指南建议在输注血小板后应及时进行输注疗效评估,输注无效的患者需要找出原因,积极给予针对性的处置措施。我国输血指南中提出:为了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,应避免滥用预防性输注
输注血小板时患者发热怎么办?
存在发热这一血小板破坏增加的危险因素时,临床中通常采用降温措施使体温下降后再给予输注血小板。各国指南未提及此措施。
参考文献
殷云,岳旭丽。国内外血小板输注指南比较。中国药物与临床,,19(1):-.
审核:输血小医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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