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修订非公经济专项资金监管办法
本报讯
云南省财*厅会同省工信委重新修订了《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并经省*府批准日前下发执行。该办法主要从强化资金监管、提高资金效益的角度,作了5个方面的调整。
一是细化了资金名称。将原“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”细化为“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”,以便更加明确支持的对象主体。二是明确了部门职责。对各级工信部门、财*部门应履行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,以便各行其职,提高效率。三是调整了扶持范围。新的管理办法中不再对园区建设予以补助;针对目前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实际,扶持范围不再限定为对“非公企业银行贷款贴息”,而改为以无偿补助为主,辅以贷款贴息。四是完善了审批程序,增加了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、实地核实等环节,引入申报企业项目真实性承诺制度,确保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五是强化了后期监管,项目管理实施资金管理报告制度、项目调整审批制度、违纪违规惩罚制度等,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后续监管。